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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法律研究3册,聚焦四川和贵州等地的彝族与苗族,通过大量历代律法条款、契约原件、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勾画一幅18、19世纪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法律生活图景。

《贵州文斗寨苗簇契约法律文书汇编 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清代清水江下游村寨社会的契约规范与秩序》3册,均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金全主编,运用人类学素描的手法,展示了彝族和苗族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构成,揭示构成法律秩序的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彼此配合、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真切感受少数民族的经验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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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看点

16开平装,人民出版社出版
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法治建设”研究成果
主编陈金全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在广西风山、河池等壮瑶山区的乡、县、地区工作11年,撰写有《中国法律思想史》《北宋法律思想研究》《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等论著
本次团购的3册书以彝族和苗族为主要研究对象,书中多处展示了18、19世纪留存的契约、文书、案典等资料原貌,并以图片和图表的形式呈现,清晰直观
参考文献除中国历代名家论著,也包括海外专家学者的研究论著,集合多种思想文化背景下的研究成果,视角广泛、多样














编辑推荐

《贵州文斗寨苗簇契约法律文书汇编 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
本书从实际生活出发,运用人类学素描的手法,给我们勾画了一则18-19世纪中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图景,展示了苗族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构成。
主编简介
陈金全,1942年出生,四川渠县人。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之后在湖南沅江县洞庭湖军垦农场劳动近二年。1970年至1981年在广西风山、河池等壮瑶山区的乡、县、地区工作11年,1981年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五届、第六届执行会长,兼民族法律文化分会会长。撰写有《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纲》《北宋法律思想研究》《与北宋庆历改革》《原创文化与人类的法治精神》《黑格尔法哲学思想探究》《西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等论著。
杜万华,1954年出生,四川雅安人。1985年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讲授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课程。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主任。1996年调入高人民法院,曾任高人民法院台办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政治部副主任,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著有《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合同法精解》《法学概论》《基层法官民事培训教材》等专著或教材,发表文章数十篇。

《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
本书共分5个章节,主要对凉山彝族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
彝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他们居住于祖国的西南边陲,人口近800万。“凉山彝族”是劋彝语北部方言、自称为“诺苏”的彝族支系,他们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境内黄茅埂以东至金沙江畔,北至大渡河的地理区域。这里裙峰罗列,峡谷纵深,山河奔腾,自然环境奇瑰而险峻。
由于山水的阻隔,古老的彝族“原生态”文化受中央王朝及周边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少,从而较多地保留了其自身的特性。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彝族法制的典型体现,它体系完备,内容详细周全,富有民族特色。
不仅如此,这些生长于彝族民间的法律如一泓清流,从远古流淌至今,在的凉山彝区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秩序功能。晋代常璩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说,“夷中有狡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议论好譬喻物,谓之‘夷经”’。直到,这些见多识广、长于辞令、德高望重的“耆老”——彝族民间的“法律人”“德古”依然活跃在人们的法律生活中,他们运用习惯法和判例解决了凉山彝族地区大量的纠纷,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主编简介
巴且日伙,彝族,1956年生,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人,属彝族诺苏支系曲涅部落巴且家支,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民语三系,现为凉山州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彝学和民族社会学研究。

《清代清水江下游村寨社会的契约规范与秩序》
本书从实际生活出发,运用人类学素描的手法,给我们勾画了一幅18、19世纪中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图景,展示了苗族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构成,揭示了构成法律秩序的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彼此配合、互相促进的生动的良性互动机制,使读者切实感受到苗族人的经验与智慧、创造与伟大。
作者简介
梁聪,1967年生,广东省廉江市人。1985年至1989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至今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7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高级法官,广东法官(培训)学院教授。长期从事民法领域应用法学和法律文化研究。参与过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学术课题研究。参与合著《适用合同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适用物权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等著作,参与注释张伟仁辑《先秦政法理论》,担任《冲突与选择》一书主编、《民事侵权法实证分析》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副主编,并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孔子的“无讼”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中西方传统法文化中的“法治”及其逆向》及《社会主义法治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等多篇论文。

本单详情

《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
主编:陈金全 杜万华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062648
出版时间:2008-01
开本:16开
页数:567
定价:110.00

目录
序一
序二
前言

第一部分 契约
[姜善宇、银花兄弟卖木契]
[姜凤章卖山契]
[姜文华卖田契]
[姜吉祥等分関契]
[姜洪美等分木合同]
[姜保该、启才卖田契]
[姜银启三卖木契]
[姜老岩卖仓廒契]
[姜应保卖田契]
[姜兴宇卖田契]
[姜老六卖田契]
[姜文彬卖田契]
[姜老睨三卖木并山契]
[姜应保卖田契]
[姜老管、老岩卖田契]
[姜士凤卖荒田契]
[朱崇山卖地契]
[姜纹三卖田契]
[姜映交卖木契]
[朱国丙、姜祥宇卖山契]
[姜今保、老年父子卖木契]
[朱老连借当契]
[朱老连卖木并山契]
[陈什生卖田契]
[姜周文卖田契]
[姜映交卖田契]
[姜映交卖田契]
[姜九毛、老生父子卖屋基契]
[姜引声卖菜园契]
[姜今五、今三兄弟卖田契]
[姜国政卖山契]
[姜甫周卖木契]
[姜老远、九唐卖木契]
[姜国政卖山契]
[姜玉保、岩保兄弟分银合同]
[巫香科卖山契]
[姜廷俊、老三兄弟卖田契]
[姜甫乡卖田契]
[杨文元等佃契]
[范世珍借契]
[姜周杰、任印生卖山契]
[姜老剪卖山契]
[姜启泰卖山契]
[姜岳保卖田契]
[姜启贵、启琏兄弟卖田契]
[姜发元借当契]

第二部分 其他文书


《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
主编:陈金全 巴且旦伙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073118
出版时间:2008-10
开本:16开
页数:484
定价:66.00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凉山彝族习惯法生长与演变的环境
 第一节 地理环境与凉山彝族文化
  一、凉山彝族地区地理环境的概况
  二、地理环境与凉山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民俗
  三、地理环境与凉山彝族文化
 第二节 凉山彝族的历史文化
  一、族源与凉山彝族历史
  二、文字、文学和历法
  三、宗教与哲学
  四、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
第二章 法律的核心——凉山彝族习惯法规则
 第一节 兹莫统治、家支制度和等级关系
  一、兹莫统治下的习惯法
  二、家支制度
  三、等级与人身隶属关系
 第二节 民事习惯法
  一、一般原则
  二、土地所有权
  三、其他财产权
  四、债
  五、商品交易
  六、婚姻
  七、家庭
  八、继承
  九、常见礼节
 第三节 刑事习惯法
  一、一般原则
  二、侵犯人身权利
  三、侵犯财产
  四、刑罚
 第四节 程序习惯法
  一、一般原则
  二、证据
  三、德古处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
  四、神明裁判及其他纠纷解决的方式
  五、监督
  六、执行
  七、德古调解纠纷的报酬
 附录一 凉山彝族习惯法人命金赔偿细目表
 附录二 牛龙村彝族古代法理典章
第三章 凉山彝族社会与习惯法
 第一节 凉山彝族族群及社会经济
  一、“诺苏”——凉山彝族族群
  二、彝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史
 第二节 凉山彝族等级制度
  一、阶级和等级产生的历史
 ……
第四章 法律的实践——凉山彝族习惯法例
第五章 凉山彝族习惯法的现状与前瞻
案例索引(中英文对照)
后记


《清代清水江下游村寨社会的契约规范与秩序》
作者:陈金全 主编;梁聪 撰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071206
出版时间:2008-07
开本:16开
页数:284
定价:39.00

目录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导言
一、文斗契约文书的学术意义和价值
二、相关研究的回顾
三、研究的资料、方法与概念之界定

第二章 清代贵州清水江下游村寨的社会情况
一、清水江下游的林业经营
二、清代在清水江苗疆的法律政策
三、文斗及文斗的契约文书

第三章 文斗苗族契约的内容解读
一、租佃契约
二、买卖契约
三、合同文书
四、其他契约文书

第四章 文斗契约文书的特征及其作用机制
一、文斗契约文书的特征
二、文斗契约文书的作用机制
三、纠纷及其解决

第五章 多元视野下的村寨社会秩序
一、文斗村寨社会的政治权威与结构
二、村寨社会生活的议约化

第六章 以木材贸易为中心的地域社会控制
一、清水江下游市场与市场制度
二、纷争与交易秩序的构建
三、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法秩序的多面

第七章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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